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高新區財政收支預決算;負責高新區各項財政性資金的管理和監督;承擔政府投資基本建設項目的財務管理工作;負責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;指導、監督高新區所屬國有企業的投融資工作;承擔高新區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和會計統一核算工作;參與對高新區經濟責任審計;參與對直屬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審計監督;負責高新區國有資產管理工作;承擔高新區政府采購等工作。